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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1-03-25 14:20:13
27297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,而为诈骗行为提供便利和服务同样是违法行为,我站曾多次报道过充当诈骗分子帮凶而被抓判刑的案列,但社会上仍有很多人因为骗子的利益诱惑走上犯罪道路。
近日,山西晋城警方将唐山一名为诈骗团伙搭建和维护网站的“技术人员”抓捕归案。
无知不是脱罪理由,为骗子维护网站也违法
1月20日,晋城警方接到受害人报案称,其在网上通过名为“新世界”的投资网站进行投资,被诈骗45600元。
接到报案后,晋城警方经过1个多月的侦查,于3月3日在唐山迁安市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,面对突如其来的警方,张某疑惑不解,“我只是一个做网站的……”
为了30万元,“技术人才”的沦落为骗子帮凶
张某曾在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员,负责网站维护。后辞职后回到老家,某次在境外聊天软件上偶然遇到诈骗团伙,在不知情情况下,张某第一次为其诈骗网站处理网站漏洞,并获得一定报酬。
诈骗团伙就此看上了张某的“才华”,在诈骗分子伙的利益诱惑下,张某决心用自己的“技术”大赚一笔。2020年10月开始,张某按照要求搭建制作了诈骗网站,在缅甸境外上线作诈骗使用,并负责网站日常维护,由此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,共牟利30余万元。
FX110提醒:切勿贪财为诈骗提供服务
FX110提醒提醒广大网友,为诈骗行为提供便利和服务是违法行为,当遇到涉嫌诈骗“生意”时,请第一时间收集好证据并报警,切勿因为骗子进行利益诱惑而做出违法犯罪之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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