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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4-08-27 10:23:37
1063792005年11月28日,福汇集团涉嫌使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材料,违反NFA 第2-36(b)(1)项规定,被NFA罚款11万美元。
1. 作为对于福汇进行审查的一部分,NFA在检查了公司的各种推介材料,包括福汇发给客户的电子邮件、推介手册、福汇代理销售商的网站、杂志广告,甚至是公司在因特网聊天室中的推介内容。
2. 其宣传资料包括,宣称为客户提供“不滑点”执行以及客户的止损/止赢单保证执行。然而,福汇并未向客户提供“不滑点”贸易。但NFA在对福汇的检查中发现,当行情剧烈波动时,客户的下单不一定能以原价成交,止损/止赢单也可能无法准确执行。
3. 在2004年8月6日,福汇意识到并不能保证客户的“不滑点”执行。2004年8月18日,福汇向所有客户发出电子邮件称,在汇价剧烈波动时,公司关于“不滑点”和止损/止赢单执行的承诺可能无法实现。但NFA发现,福汇在去年8月6日到8月13日之间在网上聊天室进行推介时,以及在当年9月24日发给客户的电子邮件中仍然出现了“不滑点”执行的承诺。相同的承诺在一年后的2005年8月和9月的特定推介材料中仍然出现。
4. 福汇的宣传材料还包括“零佣金”交易,但NFA认为,这样的承诺意味着福汇并没有在交易中赚取利润,但事实上,福汇仍然通过点差获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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